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校“五四”表彰工作的通知
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22-04-10 18:04:37
共青团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
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校“优秀共青团员”
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
申报工作的通知
 
       各系(各分校)团总支:
      为选树典型、表彰先进,激发学校青年工作活力与实效,在建团百年之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现就做好学校2021年度争当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和争创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。
      一、申报标准
认真贯彻中办《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要求 ,严格按照《全国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 )、全国优秀共青团员、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》(中青办发〔2021)3号)明确的范围条件、基本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,坚持从严审核,坚持优中选优,提高表彰质量。
二、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
(一)申报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需填写申报表。
     (二)申报表一式1份,汇总表一式1份,纸质版加盖系部党总支公章后于2022年4月20日前报送学校团委,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团委邮箱btzyxytw@163.com。
    三、工作要求
    推荐工作由各系(各分校)团总支负责,采用系部集中审核后按比例申报的方法。 
 1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总人数不超过团支部团员总数的30%。
要求2021年度“青年大学习”网上团课学习参与率100%;团龄在一年以上(截至2022年4月);2017年以后入团的团员须有全国统一的团员编号,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“智慧团建”系统。
      2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各团支部申报1人,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申报不可与“优秀共青团员”重合。
要求2021年度“青年大学习”网上团课学习参与率100%;团龄在一年以上(截至2022年4月);2017年以后入团的团员须有全国统一的团员编号,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“智慧团建”系统。
       3、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申报不超过本系部团支部总数的30%。
要求2021年“青年大学习”学习集体参与率在90%以上。被评为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的团支部可增加2个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的名额。
       4、学生干部全部参与所在班级团支部的评比活动,不单独申报。  
       联 系 人:孙艳丽
       电    话:0317-8026127

 附件:
1.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表

http://statics.btzyxy.com.cn/uploadfile/2022/0410/20220410063202233.doc
2.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申报表
http://statics.btzyxy.com.cn/uploadfile/2022/0410/20220410063306408.doc
3.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申报表
http://statics.btzyxy.com.cn/uploadfile/2022/0410/20220410063319632.doc
4.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“优秀共青团员”汇总表
http://statics.btzyxy.com.cn/uploadfile/2022/0410/20220410063336770.docx
5.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汇总表
http://statics.btzyxy.com.cn/uploadfile/2022/0410/20220410063348569.docx
6.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汇总表
http://statics.btzyxy.com.cn/uploadfile/2022/0410/20220410063400410.docx
 
 
共青团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
2022年4月5日 
 

Copyright 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Corporation,All Rights Reserved   冀ICP备15024443号-1
地址:河北省泊头市解放西路光明街150号  邮编:062150
http://www.btzyxy.com.cn  建议您使用1024×768及以上分辨率